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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8月21日10时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房产三年租赁权:
1、位于郑州市东明路43号院内东侧一栋四层办公楼租赁权(面积约2300㎡);
2、位于郑州市东明路43号院内一间仓库租赁权(面积约740㎡);
3、位于郑州市东明路43号院内一间独立平房租赁权(面积约342㎡)。
欲参加竞买者,即日起请向本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实地踏勘标的,于2026年8月20日17时前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19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371-69190638 15538212023
网 址: http://www.hnycpm.com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拍卖会详情
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2026年8月21日10时
参拍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notice/item.html?id=494666
预展信息
展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19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371-69190638 15538212023
网 址:www.hnycpm.com
保证金交纳
户 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1101012700719610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须知
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遵守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标的展示
(一)竞买人可以自行或在拍卖人(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的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物及拍卖活动的详细情况。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拍卖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依据《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瑕疵状况等事项,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三)拍卖标的资料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拍卖人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方式(包括网站、微信、印刷、图像、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增价拍卖的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
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申请
(一)竞买人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注册登记。
(二)竞买人必须于2026年8月20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指定银行(户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8111101012700719610)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确认登录系统的认证码(以E-mail方式发送),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报名截止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我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若竞拍不成功,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五、竞买人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竞买人可以随时进入平台修改密码,凡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踏勘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结算
拍卖成交价款为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拍卖成交后,我公司不再收取买受人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年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买受人交纳拍卖成交价款(年租金)后,我公司将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买受人银行账户。买受人应在付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此外,竞买人竞拍成功,根据中拍平台规定,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总额的0.15%的软件服务费,软件使用费发票由中拍平台出具(详见平台说明)。该服务费为中拍平台单方收取,与拍卖公司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中,需买受人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应在2026年8月26日前自行到我公司签订书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拍卖佣金等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作为罚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违约人还应承担拍卖公司及委托人诉讼、律师代理费、人员成本等相关费用。
十、标的交割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包含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须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交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与我公司进行标的相关权证材料移交(若有)。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拍卖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特别声明
(一)办理成交确认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二)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三)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真伪、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四)拍卖会开始前,由于委托人要求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拍卖会不能进行,拍卖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此次拍卖活动,并于拍卖中止或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再承担其他方面的责任和损失。
(五)该批房产租赁期限为3年,本次拍卖对年租金进行拍卖,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六)装修免租期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买受人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七)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将已租赁的标的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八)相关资料中记载的信息、数据(如面积等)仅作参考,如有偏差不再多退少补。
(九)本次租赁权拍卖,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品等。出租房屋的质量、面积、结构、设施、固定装修、改扩建部分、添附设施等,由竞买人自行勘查确认,委托人对此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十)买受人应合法安全经营使用,涉及标的经营执照、消防证、市场监管、卫生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所有事宜及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无关。
(十一)拍卖成交付清全部款项后,买受人须按委托人通知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如买受人不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或未支付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经缴纳的拍卖款项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本次拍卖房产租赁权,标的现状包含原承租人留存的装饰装修,该装饰装修对应的费用结算事宜,由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自行与原承租人协商确定并结算。
(十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拍卖房产装饰装修及费用结算相关情况,自愿接受前述权利义务安排,不因装修费用结算事宜向拍卖人、委托人主张任何赔偿、补偿或提出其他权利主张。
(十四)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需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租赁。房屋租赁各项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租赁其他相关事项以《租赁合同》内容为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中的特别声明事项及《租赁合同》有关内容。
(十六)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部分由拍卖人提供发票,期限是自交纳全款之日起30日内。若逾期未要求开具发票的,我公司不再另行开具;根据有关规定,拍卖成交后我公司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买受人若需要发票,自行到税务部门代开,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十七)若产生法律纠纷,均须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诉讼。
咨询电话:0371-69190638 15538212023
竞买人签章确认: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标的图片展示
标的一

标的二


标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