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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5月9日10时开始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位于南阳市百里奚路与中州西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房产一处(总面积约800㎡)三年租赁经营权.
欲参加竞买者,即日起请向本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实地踏勘标的,于2025年5月8日17时前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请登录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展示时间:2025年5月6日-7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371-69190638 15538212023
网 址:www.hnycpm.com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拍卖会信息
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时
参拍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notice/item.html?id=378509
预展信息
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371-69190638 15538212023
网 址:www.hnycpm.com
保证金交纳
户 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1101012700719610
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请于截止日期前报名、交纳保证金。
竞买须知
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一、标的展示
(一)竞买人可以自行或在拍卖人的统一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物及拍卖活动的详细情况。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价,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网络拍卖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依据《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拍前须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拍卖标的瑕疵状况等事项,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
(三)拍卖标的资料是对拍卖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拍卖人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方式(包括网站、微信、印刷、图像、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增价拍卖的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参加竞买的除外。
四、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申请
(一)竞买人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注册登记。
(二)竞买人必须于2025年5月8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向指定银行(户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8111101012700719610)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确认登录系统的认证码(以E-mail方式发送),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
若竞拍不成功,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五、竞买人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竞买人可以随时进入平台修改密码,凡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3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踏勘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5月14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开户行:工行南阳市卧龙支行,账号:1714021029049088666),买受人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后,我公司将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成交价2%)后,退回买受人本人银行账户,若保证金数额小于拍卖佣金数额,差额部分由买受人补交,否则按违约处理。
此外,竞买人竞拍成功,根据中拍平台规定,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总额的0.15%的软件服务费,软件使用费发票由中拍平台出具(详见平台说明)。该服务费为中拍平台单方收取,与拍卖公司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中,需买受人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5月14日17时前到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交纳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我公司有权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及拍卖佣金等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违约人还应承担拍卖公司及委托人诉讼、律师代理费、人员成本等相关费用。
十、标的交割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价款(包含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交款凭证等相关手续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行实物交割。
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签订《租赁合同》或者进行实物交割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拍卖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特别声明
(一)办理成交确认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二)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中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三)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及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真伪、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四)拍卖会开始前,由于委托人要求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拍卖会不能进行,拍卖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此次拍卖活动,并于拍卖中止或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竞买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再承担其他方面的责任和损失。
(五)该处房产租赁期限为3年,本次拍卖仅对租赁期内第一年租赁权费用进行拍卖。
(六)租赁期内前两年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不低于1%。
(七)出租方提供自房产交割之日起两个月装修免租期(仅限新的承租人)。
(八)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将已租赁的标的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九)相关资料中记载的信息、数据(如面积等)仅作参考,如有偏差,以实际为准,不再多退少补,我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租赁其他相关事项以《租赁合同》内容为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中的特别声明事项及《租赁合同》有关内容。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拍卖成交后我公司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买受人若需要发票,自行到税务部门代开,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十二)若产生法律纠纷,均须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诉讼。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1-69190638 15538212023
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标的展示
位于南阳市百里奚路与中州西路
交叉口北200米路西房产一处3年租赁经营权
起拍价:16.7万元;保证金:3万元;建筑面积:约800㎡